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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科

实验中心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2-05-25   点击数:

实验中心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印章管理

1、印章由实验中心综合管理科负责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人管理,规范使用。印章应加锁存放,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确保印章安全。

3、印章落款处为部门领导签字,经审签后,方能盖章。

4、使用印章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每次用印要进行登记。

5、印章应及时清洗,勤添印油,确保印章经久耐用、用印清晰。

6、盖印时应注意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7、文件或材料的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否则不能用印。

8、假期中或特殊情况,印章经请示同意后转由相关人员保管。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以实验中心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上报的各种报表。

2、部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

3、其他经部门领导批准需要使用印章的有关材料。

4、未尽事宜由部门领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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