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九院实字〔2015〕23号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践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顺利择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保证实习教学的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实习教学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并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计划、布置、检查、考核及有关实习教学材料的发放、收集和归档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制定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体方案,明确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进度安排、任务和要求。
3.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拟定毕业实习教学实施计划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的要求,拟定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填写《九江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实验中心网页可下载),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2)落实实习单位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已建校外实习基地,安排毕业实习,并配备有经验指导教师带队;如基地不能满足实习需要,各学院应该提前落实学生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学生能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学院或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时,原则上要求结合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
(3)组织动员和安全教育
毕业实习前各学院应及时开展组织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向学生介绍毕业实习教学的意义和作用,下达有关实习教学任务和要求。要重点强调毕业实习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领取有关实习材料
各本、专科专业实习生需领材料如下(校教材科领取):
①《九江学院实习教学鉴定表》
②《九江学院实习日志》
③《九江学院实习报告》
医学类和师范类实习生还需按专业实习要求,按照医学部和教务处师范教育科的规定领取其他实习材料。
4.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实习教学检查。集中实习要组织到实习基地或实习点巡视,看望、慰问实习生;分散实习要定期通过电话、QQ等形式掌握、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
5.建立学院、带队教师、实习单位、实习生信息联络、反馈渠道。实习生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每周向带队(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实习情况和报平安。
6.毕业实习结束后,带队(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本次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并提交学院审核后存档。
二、实习方式
采取学院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自主联系、分散实习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
三、实习时间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2016年2月22日,全校毕业实习开始(医学类专业和师范类专业的毕业(教育)实习时间按其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
2.各本、专科专业的具体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的规定执行。
3.相关二级学院安排好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进度,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定稿及答辩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准备毕业论文答辩。
四、实习纪律
集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安排其他教学任务,必须在实习基地或实习点与实习生同吃同住,全程管理、指导实习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实习生应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提倡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凡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五、实习安全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习教学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习过程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有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
2.实习前组织实习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实习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实习中有实际操作的,要提前进行操作方法和流程的专题教育和培训,讲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3.实习期间,带队(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加强实习安全管理,督促学生认真遵守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
4.组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小组,由班长、学委等班干组成,加强学生自我安全管理。并协助、配合带队(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5.校外实习教学要选择最安全的交通方式。尽量使用校内车队车辆或选择有合法营运资格的汽车运输公司,跨省远距离的实习禁止选择汽车,尽可能选择火车,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选择实习单位或实习地点必须把学生的安全保障作为首要考虑。实习单位必须选择具备良好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保障措施齐备和安全教育组织机构健全的单位,确保学生进入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实习场地。
7.校外实习期间实习师生要加强住宿、饮食的卫生与安全,注意防火、防电、防震。
六、成绩考核
实习生应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教学鉴定表》等材料的有关内容,并在实习结束后及时提交。
针对过去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学院须按评估要求,制定毕业实习教学考核标准(含《实习报告》评阅标准),严格审阅《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材料,结合实习生在实习中的总体表现,综合评定实习生毕业实习成绩并及时上传。
实验中心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