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环境与文化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实验室环境安全卫生等基本条件,达到美化环境、提升品位的目标,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建设范围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省级重点学科所属实验室
二、 建设内容
1、实验室环境安全卫生:包括实验室安全设施、环境卫生整治、实验室标牌、安全提示警示牌等。
2、实验文化建设:包括规章制度牌、实验室橱窗、实验室简介、实验室功能、主要成绩和特色文化氛围展示、实物展示等,可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进行。
三、标准要求
1、实验室无破损,墙面无污损、漏水,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实验室内无杂物,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垃圾、积水等,实验室及走廊内无积灰、蛛网等杂物。
2、实验室制度、简介、各实验室责任人、实验课表上墙,有结合实验室特点的实验室功能、成绩及特色文化展示橱窗。
四、时间及进度安排
各实验室于11月21日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11月底实验中心将组织验收检查。
五、其它
1、所需经费原则上由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经费中支出。
2、各实验室如有必要可到省内相关高校进行调研学习。
实验中心
201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