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甘筱青
副组长:吴桃娥、纪岗昌、王万山、陶春元(常务)
成 员:教务处、实验中心、招生与就业处、毕业生交流办公室、校团委、组织人事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宣传部、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马明亮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向明、肖国丰、罗双凤、闫来英、王侃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措施,审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制度,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统筹创新创业教育资源,评价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决定创新创业教育其他重要事项。
九 江 学 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