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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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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 九江学院关于印发<各单位、各部门2016年度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九院党字〔2016〕1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保证评选结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实验中心作为牵头单位,特制定相关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拟评选出在2016年度实验室及实践教学方面表现最突出的3个二级学院,并授予“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二级学院

  二、参评条件

  1.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

  2.积极推进实验室建设及实践教学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资料完整,设备利用率、完好率高,台账记录清晰。实践教学管理及毕业论文、实验实训教学组织规范有序,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3.全年实现实验室和实践教学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具体要求

  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文件(九院党字〔2016〕15号)中关于“实验实训工作”评比相关精神及内容,结合本年度学院所做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工作按评比指标要求进行自评总结,并于2016年12月28日之前将自评表和自评总结纸质稿加盖公章并交至实验中心实践教学管理科(信息技术楼506),电子稿发至455320056@qq.com邮箱。

  联系人:郭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8311045-1   8311045-3   

 

 

                         实验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邮政编码:3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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