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增强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服务意识,提高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实验室工作总体安排,开展本学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整体环境清洁卫生,布局合理,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积极开展实验室装置的研究开发和自制工作。确保实验室年度安全无事故,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账物相符率100%、设备完好率98%,实验开出率100%,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利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教学、科研和对外服务,提高大型设备利用率。
2.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好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二、检查方式
采用二级学院自查,学校组织抽查的形式。
三、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情况
(1)实验室有无破损,有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是否完整无缺,墙面是否脱落及污损。实验室通风、照明等设施是否完好。水、电路、气管道布局是否安全、规范。各实验室及实验用房是否悬挂门牌,悬挂名称是否规范。
(2)实验室是否有防火、防爆等基本设备和措施。
(3)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是否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易燃与助燃气瓶是否分开放置,易燃、剧毒物品是否有领用管理办法,有害射线是否有超剂量检测手段。废气、废液、废渣要有有效处理措施。是否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是否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4)水源、电源总闸应有专人负责。下班时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开关,关好水龙头。
(5)实验室内不得存放自行车及私人物品,实验操作室、办公室、值班室应分开,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地面应保持清洁卫生。
(二)实验室与设备规范管理情况
(1)实验室与固定资产管理:实验室门牌是否悬挂,悬挂是否规范,实验室名称是否准确无误。固定资产(单价≥1000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账、物相符率为100%。
(2)实验室相关数据准确性:核实现有实验室、用房及人员信息是否与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数据完全一致。
(3)低值耐用品(200元≤单价<1000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0%。
(4)低值易耗品要定期盘查(每学期至少一次),要建立进库登记账和出库领用登记账。
(5)精密贵重设备(单价>10万元)应按我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
(6)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95%,每个实验室将随机抽查10台。
(7)检查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有单独的使用记录。
(8)维修要有维修记录,设备损坏要及时维修。
(9)抽查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日志填写情况。
(10)是否存在外单位使用本院实验室及设备未上报学校备案(即未报先用)的情况。
(三)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1)物资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应上墙),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应上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或执行学校的办法)。
(2)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上墙)、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
(3)学生实验守则(应上墙):是否有,学生能否遵守。
(4)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考核记录和工作记录,设备运行与维修等档案资料。
(5)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制度或执行学校制度。
(6)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的任务、实验教学、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有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制度。
四、具体要求
二级学院对本学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填写《实验室及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自查表》,于2018年元月9日(下周二)前报实验中心教学资产管理科胡晶老师处。
实验中心将于2018年元月11-12日统一组织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抽查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并将作为年度学校对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考评依据之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
附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自查表
实验中心
2018年元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