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19年4月15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做好本院管辖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并制定本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6-8月到校开展现场抽查),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于2019年5月20日16:00前发电子稿至826079073@qq.com
联系人:胡晶老师 电话:8311043-2(626166)(详见《附件: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风险台账(样表)》),谢谢各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风险台账(样表)
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19〕12号)
实验中心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