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26日,校实验中心联合保卫处开展实验室安全塈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保卫处副处长吴新刚、实验中心教学设备管理科及保卫处相关人员参加检查,校实验中心主任方向明和实验中心副主任黄冬久分别带队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从实验室疫情防控、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及实验楼内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仔细了解全校实验室及实验楼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要求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并做好记录。在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方面,检查组要求各学院实验室要认真按照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迅速解决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学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易燃与助燃气瓶要分开放置,易燃、剧毒物品要有领用管理办法,有害射线要有超剂量检测手段。废气、废液、废渣要有有效处理措施。要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要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检查组还对全校实验室及实验楼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地检查,每层楼的消防器材要有专门人员管理,要明确消防责任人,每层楼的楼道过道门按消防要求要保持常闭式。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领导要带队对本院管辖的实验室(含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实验楼的消防安全器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消防安全器材有过期或无法使用等情况要立即报告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处理,要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从而确保了我校实验室平稳运行、实验室安全无事故发生。
审稿人:方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