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分析测试中心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分析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中心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条例》《九江学院实验安全制度》《九江学院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品管理规定》,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管理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是本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测工作之前,必须熟悉待测样品的性质、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开机前应对气源、电源管线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四、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时,事先应开启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通风设备。
五、进行有毒害、刺激性和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如微波消解、特殊样品制备、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严格遵守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品使用管理规定,实验中产生的放射性、有毒及易燃易爆废物及其它“三废”须按有关规定处置,不得任意处理。
七、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严禁带电作业。
八、实验室应配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九、加强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实验完毕应及时关闭仪器设备电源,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并关闭水、电、气总开关,关好门窗。
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抢救,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中心及学校主管部门。
十一、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