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房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原则、按章办事。
二、学校的计算机房(即公共机房、专业机房),应首先保证学校教学计划内上机任务,在完成学校教学上机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创造条件向全校学生开放,承接计划外上机任务,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益。
三、对本校的学生收费按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对社会上的组织或单位收费按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并报上级领导批准。
四、凡与外单位的协议必须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留存。
五、现金收取及上缴财务处程序及注意事项:
1、计算机教学服务中心主任(代表甲方,根据学院既定的收费标准与乙方洽谈租赁事宜,并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情况;
2、合作意向达成后,由计算机教学服务中心主任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一经签订协议,乙方必须交付全部租金;
4、甲方应想方设法保证活动准时举办,特殊原因不能承办必须提前3天告知乙方并全额退款;
5、乙方损坏机房建筑、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等必须按价赔偿;
六、计算机教学服务中心每周须对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须对所有账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