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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教学设备管理科

九江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5-25   点击数:

九江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

九院实字〔20192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标准

1、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员应与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及时验收、安装、调试,发现不合格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合格后及时贴好标签、登记账目,确保账、物、标签相符。

2、 仪器设备保管和使用责任到人,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仪器设备管理负有全部责任,不准自行使用、调换,不准随便出借、调走、拆卸等。对服务器安装的软件教学系统须建立技术档案。

3、 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热、防冻、防锈、防腐、防震等工作。

4、仪器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失灵,损坏,实验室应及时进行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做到一般修复不出实验室。实验室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报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处理。仪器设备损坏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修,力保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5、对使用年限已超过耐用期,在正常情况下确已丧失效能;经鉴定,损坏过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接近或超过新购价格的可申请报废。

(二)实验室安全操作标准

1、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爱护仪器设备,认真做好当堂规定的实验,不得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

2、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情况。学生必须在熟悉实验内容和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做实验。

3、实验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4、做好实验室卫生、安全用电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防电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建立设备维修档案,确保实验仪器设备能够保障教学顺利开展。

6、实验老师要教育和监督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保证学生实验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7、师生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认真整理仪器设备、清点设备数量,桌椅要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门窗,经实验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三)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实验室消防安全负责。

2、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严禁在各实验室使用一切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进实验室。

3、应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条例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遇突发事件时正常使用。

4、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相应的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5、下班前除了必须24小时不停机的设备之外,必须确保各实验室的电源等设备已经完全处于安全和关闭状态。

6、实验室管理人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发现有裸露、泄漏、老化等安全隐患应立即维护解决,不能维护的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解决。

7、电子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认真查对使用说明书和实际线路,保证线路、开关不超负荷运行;大功率电气设备如空调等应尽量配备独立供电线路、控制开关,并定期检查。

8、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事后应协助查明火灾原因,向学校有关领导写出书面报告。

(四)实验室化学试剂安全管理标准

1、申请和采购

1)因实验课程、毕业论文、科研等需要采购的化学试剂,由教师本人填写《XX学院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表》,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二级学院实验管理办公室备份。

2)各实验室按教学计划认真填报每个学期的试剂采购申请表。每学期的第十五周以前申报下个学期的使用计划,逾期不报视为不申请。学生毕业论文需要采购的低值易耗品,每学期的第八周、第十五周以前申报使用计划,逾期不报视为不申请。

3)各实验室应按照每个实验的实际需要申报试剂种类与数量,不要申报与教学计划无关的低值易耗品。

4)每学期二级学院实验管理办公室对学院需求汇总后安排一次低值易耗品的统一招标采购。

2、领用和发放

1)低值易耗品领用发放原则上按照申报计划进行,未申报计划的将不予领用。

2)因实验课程、毕业论文、科研等需要领用的化学试剂,由教师本人认真填报《XX学院低值易耗品领用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领用。学生毕业论文领用低值易耗品,须经指导老师、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领用。

3)实验课程授课教师必须最少在实验项目开展前1周提交经教研室主任签字批准后的《XX学院低值易耗品领用申请表》,由仓库管理员统一安排时间领取,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所造成的后果由实验教师承担。

4)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工作实际需要领用低值易耗品,与课程相符或相当,严控随意领取现象发生。

3、使用及管理

1)为避免试剂在实验室长期存放,保质期内同一种试剂一瓶未用完之前不准弃用而启新瓶,非特殊情况下,实验室有相关试剂存余时不予重新领用。

2)各实验室领用低值易耗品后应及时建立台账,为避免重复领用和积压,申领低值易耗品时应携带低值易耗品台账。未提供低值易耗品台账的,不准领用低值易耗品。

3)实验室使用剩余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

4)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试剂贮存量控制,本实验室化学试剂的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并记录备查。

5)实验室化学试剂不准私自送予他人和外借,也不准私自用本实验室的试剂为他人开展实验,已经发现,将报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二级学院实验管理办公室对试剂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

4、易制毒和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和危险化学品领用,需经二级学院教研室主任签字,并报二级学院分管院长审批后,方能领用。领用办法按危险品管理规定执行。

5、回收和报废

1)各实验室领取后未开封的试剂,如确不需要,可向二级学院实验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并办理登记手续后交保管员返库。

2)各实验室每学期清理一次过期试剂和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清理结果报二级学院实验管理办公室,并由实验管理办公室组织回收和进行报废处理。

(五)实验室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安全管理标准

1、申购剧毒药品时应由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申购易燃、易爆药品时应由二级学院实验室主任审批,采购时要避免夏季。并派有专人押运。

2、剧毒药品要专柜加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药品也应设专库存放,库内不准安装电器,采用自然通风,专人管理。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有防火设施(库内应放灭火器和砂子)。严禁在库内吸烟或明火照明。若因光线不足,只准采用电筒照明。

4、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存放药品现状,白磷的瓶内应及时加水,钠等金属瓶内及时添加煤油。遇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排除隐患。

5、领用剧毒药品时,应注明药品的品名、数量,经二级学院主管院长批准,由仓库保管员开柜、连瓶称,并当场在瓶签上填上使用日期及剩余数量,严禁将未称过的剧毒药品拿出门外。

6、使用过的剧毒药品的废液及药瓶要慎重收集处理。用剩余的少量药品应及时回交入库。

(六)化学实验室废液废物处理安全标准

1、废酸碱液的处理:

1)实验室产生的废酸液,统一收集到废液缸中。酸性废液一般处理采用中和法:

①将酸性废液与碱废液中和使其PH值达到6-9

②采用投药中和法,常用中和剂为工业用纯碱、烧碱、氨水、碳酸钙。

2)实验室产生的废碱液,统一收集到废液缸中。碱性废液一般处理采用中和法:

①将碱性废液与酸废液中和使其PH值达到6-9

②采用投药中和法,常用中和剂为工业用硫酸,盐酸或硝酸。

2、含砷废液的处理:

在含砷废液中加入生石灰,调节并控制PH值为8左右,即可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待沉淀分离后,滤液即可直接排入下水道。

3、含汞废液的处理方法:

化学凝聚深沉法---含汞废液先用NaOH把废液PH值调至8-10,加入过量的硫化铁,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一定量的硫酸亚铁作絮凝剂,将在水中难以沉淀的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同沉淀,然后静置,分离经过滤后,清液可排入下水道。少量残渣可埋于地下,大量残渣可用焙烧法回收汞。

4、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液,加碱或加Na2S把重金属离子变成难溶性的氢氧化物或硫化物而沉积下来,从而过滤分离,残渣交由专业公司处理。

5、空装药瓶按类别收集经过酸洗或碱洗中和处理过再做废品处理;有毒试剂瓶统一收集由专业公司处理。

6、微生物类废物(含菌培养基、一次性用具)高压灭菌后按一般废物处理。

7、机废液:

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2)有机废液分类收集后,委托专业公司处理。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3)含重金属等的废液,将其有机质分解后,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

构建由校、院、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全校实验室安全总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领导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责任。

校保卫处、实验中心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院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和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协助院长分管本院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各学院实验室均配备专职或兼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协助分管领导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我校通过科学分析不同专业门类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理和控制,建立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通过对照安全检查结果,优化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管理环节严密、分工细密、衔接紧密,从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确保所有师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对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常规水电气等安全教育,实验设备的正确操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安全教育;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定期的检查考核等方式,开展面向师生的实验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内容教育,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在实验楼及实验室设立安全知识宣传橱窗,编印《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手册》下发全校师生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实验室巡视制度及实验室定点检查制度。对于开展教学实验的实验室重点检查,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水电气、实验仪器、特种设备等实验全过程检查,保证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另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对实验室进行防火、用电等安全巡视,做好实验室各种安全标识,做好检查并记录。各二级学院实验室每月至少一次对实验室隐患进行排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级学院无法整改的,报学校解决处理。继续加强节假日实验室安全值班管理制度,在节假日前后抓好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学校领导、保卫处、实验中心不定期对全校实验室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确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

加强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是确保全校师生安全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管控,形成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相关的数据库。对照安全检查结果,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实现对安全隐患的逐项消除。实验室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检查工作中,还要把本实验室的专业情况结合起来,抓住实验室的风险源和隐患的排查,关注可能的安全事件的发生,把安全工作做到前面,重点是预防和防控。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实验室每月至少一次开展危险源(包括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电气、气瓶、化学反应等)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级学院无法整改的,报学校解决处理。学校领导和校实验中心不定期对全校实验室危险源开展抽查。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重视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按相关规定配置、配齐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保证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及时更新升级安全设施装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建立全校统一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施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继续按规定分类回收统一处置危险实验废弃物,抓紧与有处置资质的专业公司联系洽谈,集中统一运输处置全校危险实验废弃物。

(六)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实验室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统筹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坚持动态调整完善,坚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及时开展。要充分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应急、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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