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文件要求,需要核实专任实验室人员信息及报送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数据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主任(负责人)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实本院截止到2025年9月15日的实验室及用房信息、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如有人员调整或信息变动情况,请于2023年9月15日17时前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及时修改更新,确保本院实验室专任人员情况数据准确无误。
2、请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及时统计好本院2024-2025学年实验室基本情况信息数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计),并认真填写《2024-2025学年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详附件),于2025年9月15日17时前将电子稿发至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科樊丽丽老师处,联系电话:8311043
教务处 实验与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