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二级学院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本院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1、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3)条目,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填写《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附件4)并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朱传明老师处。
2、各二级学院对本院管辖的实验室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闭环管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认真填写《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5)并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朱传明老师处,后期请各二级学院对照自查自纠汇总表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总结报告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朱传明老师处。
3、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九院实字【2024】2号)规定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相关工作,对本单位管辖的所有实验室【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实训室)、科研实验室等所有实验实训及辅助用房】判定其安全类别和等级,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分级认定。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动态台账,认真填写《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5年)》(附件6)并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朱传明老师处。
4、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并于5月26日前将《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朱传明老师处,纸质版文件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楼508室)。
(二)学校组织现场检查和隐患整改
5月27日至30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会同相关人员等组成检查组,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和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进行随机现场检查,同时对相关单位隐患自纠情况进行复查。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4.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
5.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6.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5年)
7.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5年)
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