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_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详见附件1)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通知》(详见附件2)文件要求,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需要核实本院实验室相关统计数据信息,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实本院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的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如有人员调整或信息变动情况,请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及时修改更新,确保本院实验室专任人员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完成时间:2024年9月15日前)
2、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核实本院2023-2024学年填写的各项实验项目数据信息,查缺补漏,确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成时间:2024年9月15日前)
3、请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及时统计好本院2023-2024学年实验室基本情况信息数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并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于2024年9月16日前将电子稿发至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科樊莉丽老师处,联系电话:8311043。
以上通知请二级学院实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落实,感谢您的支持!
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 教务处
20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