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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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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08   点击数:

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九院字[2017]1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实验安全无事故发生,现将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1、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院(部门)管辖的实验楼及实验室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泄漏等方面的全面安全排查,对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一次专项整治,要求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放置整齐;实验室内不堆放杂物,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对废水、废液要及时清除;门窗要明净,仪器设备、台柜等用具无污物浮灰,确保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本学院(部门)无法解决的,要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处理。

       2、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教育和基地管理,加强对学生实验课的管理,要严格按实验室设备有关操作流程开展实验教学,确保学生实验实践安全无事故。

       3、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杜绝一切可能的安全隐患发生。

      4、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切实做好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对本学院(部门)管辖的实验楼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学院实验安全管理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中心将于3月13日—1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大检查,请二级学院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实验中心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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