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18〕41号)(详见附件1)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情况统计工作,做好自查工作,并如实填报《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九江学院2018年度)》(附件2),于2018年1月9日11:00前将统计表纸质版报校实验中心,电子版发送至826079073@qq.com,联系人:胡晶老师,手机:13807020316(短号:626166),办公电话:0792-8311403-2。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18〕41号)
附件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九江学院2018年度)(样表)
九江学院实验中心
2019.1.4